越南和日本劳动法有何区别?

越南和日本劳工之间的最大区别在于这两种文化体的法律规定和劳动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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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劳动法

与日本不同,越南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公司和劳动者各方均有权单方面取消试用协议,而不需提前另行通知。 如果试用期未达到双方的原始协议的,则该规定对双方都是灵活的。

越南的劳动合同类型:

  • -定期劳动合同,最长期限为36个月。 合同终止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再签订一次。
  • -签订2次定期合同后,如果员工仍继续工作的,则必须签署无限期的劳动合同,但聘用为外资企业经理的劳动合同,老年工人使用合同和越南境内使用外国工人的合同除外。

在日本,劳工主要分为3种类型的合同:合同期限为1-3年并可以延长的合同雇员,无限期合同的正式员工(直到退休)和派遣人员(工作和时间因项目而异)。

除了法律规定的差异外,越南和日本劳工的主要差异在于市场结构的。

越南的年轻劳动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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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的年轻劳动力市场

越南劳工的平均年龄在30岁以下,并每年有超过一百万的年轻人进入工作年龄。 因此可以说越南的劳动力市场是一个年轻的劳动力市场。

参考: 越南劳工在工作中的5个性格特点

日本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比例最高的国家,同时青年劳动者严重短缺。 在日本,年龄65岁以上的人口约占总人口的30%和占劳动力的13%。

根据统计总局 2015-2019年阶段劳动和就业状况报告,在越南,劳动结构发生了积极的变化:农业,林业和海产区的工人比例下降了4.8%,工业区相应增加3%,服务区增加约1.8%。 这些是积极的信号,表明越南的劳动质量正在提高,逐渐减少了对简单劳工的使用,并增加熟练和高素质劳工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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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已发布的决议,越南也制定了明确的目标:

  • -到2025年,受过训练的劳动人比例将达到劳动使用结构的70%;
  • -与2018年相比,到2025年,使用先进技术,现代管理,环保和以高科技为目标的企业比例将增加50%,到2030年将增加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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