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环保法在工业建设、环境影响评估程序、环境许可证申请、环境观测和定期报告等方面有许多重要的新内容…
更改投资项目分类的标准
2020环保法,2022/01/01之日起生效,至今已按照这些环境标准如项目规模、生产功率、生态环境敏感性…来更改管理及投资项目分类方式.
因此, 各项目分成4个组:
- I组投资项目:生产规模大、生产功率大、具有生态环境敏感性以及高几率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II组投资项目: 生产规模与生产功率中等或小功率的项目但具有生态环境敏感性
- III组投资项目: 小功率,低几率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IV组投资项目: 对环境无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新法,第一类项目和第二类项目中一些可能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项目必须履行环境影响评价(EIA)报告程序。 该环保法的更改有助于节省投资商办理手续的时间与费用.
更多查看: 2020投资法(修改版)以及投资商赴入越南应知之事宜
变更环境许可证申请之手续
环境影响评估手续
受理机关:
-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
- 省委员会
文件受理时间:
- 部级: 2~3个月
- 省级: 1~2个月
申请环境许可证手续:
受理机关:
-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
- 公安部国防部
- 省委员会
- 县委员会
文件受理时间:
- 部级: 不超过60天
- 省、县委员会: 35~40天
环境登记手续:
实施时间点:
- 项目属于必须实施DTM的对象: 正式营运前登记
- 项目属于不需实施DTM的对象:
- 项目需有施工许可证的项目: 施工许可证下来之前需办理登记环境手续
- 项目不需有施工许可证:正式营运前办理环境登记手续
- 生产、营业、工作场所于2022/01/01之日前营运有产生废物但未属于需有环境许可证的对象: 2022/01/01之日起在24个月内需办理环境登记。
受理机关:
- 乡委员会
2020环保法已改革了行政手续,将各种污水排放、废气排放、危害废物处理…等有关环境许可证与认证书集合于一张环境许可证,为投资商与企业创造方便。
环保法补充与更改对企业、工业生产场所与工厂产生极大影响
工业工厂废物处理系统之要求
废物处理程工程试运作
根据项目类型与功率,根据每个工业区的规定, 而项目有无需要废物处理工程。
- 有签合同并与集中污水处理系统管道连接的项目不需配备污水处理工程,业不需试运作。
- 对于配备污水处理系统的项目, 正式营运前需试运作, 排出污水标准按照不同工业区、省市的规定, 普遍规定为排出污水务必到达 TCVN B级。
试运作时间: 3~6个月
定期实施环保观测和报告工作
依2020环保法, 企业完成工厂建设并投入营运后,不需单独做环境监测报告或观测报告,而一切都集合在定期环保工作报告。 其中, 要求做观测的废物对象包含: 污水、废气、工业灰尘
企业需于次年1/15日前定期向颁发环境许可证机关或环境登记受理机关提交环保工作报告1年/一次。如果没有做定期报告,若项目属于省级管制内企业有可能会被罚款1500万-2000万越盾,若项目属于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管制内企业有可能被罚款2000万-3000万越盾。
在DAINESE越南工厂的环境处理系统包含:油漆粉尘处理系统,油漆异味处理系统,由DELCO担任机电设计–建设总承包商并提供智能工厂措施 。
2020年环保法有许多与工业建设相关的重要变化。 凭借多年在工业工厂的总承包商领域伤,不断更新新法规和政策,DELCO在工厂咨询-设计整个过程中,随时准备为投资商提供有关环保法手续上法律要求的顾问与支持。
信息来源: 环境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