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QCVN 06:2022 (2023修订版)和QCVN 03:2023/BCA消防安全规准最新信息汇总,帮助投资商和施工单位掌握好工厂、厂房相关消防设计和施工的新要求。
QC:06/2022规准新要点,2023/10月更新
采用QCVN 06:2022消防安全规准之项目对象
越南目前采用的消防安全规准:QCVN 06:2022,自2023/1/16日起生效;修订版1:2023 QCVN 06:2022于2023/10/16日发行,自2023/12/1日起生效.
修订版 1:2023调整采用消防安全规准之对象:仅适用于新建工厂、厂房或仅适用于下列情况下直接改造翻新的部位和区域:
– 改变房屋或防火分区的功能或导致消防安全要求提高.
– 透过减少逃生路线或逃生楼梯的数量之方向来改变楼层、防火分区或房屋的逃生解决方案
– 提高楼层、防火分区或房屋的火灾和爆炸危险等级。
– 增加规模使得楼层、防火分区和栋楼提高消防安全要求
因此,在工厂、厂房的最新消防规定内已详细规定了工程改造、翻新时务必采用该QCVN 06:2022消防安全规定的状况,有助于投资商和消防系统施工单位掌握好程序并根据项目翻新和维修的愿望和目的来选择适当的方案。
关于采用QCVN 06:2022的项目对象的新要点汇总
此外,第1.5.5条中增加了一些重要的新规定,例如:允许应用不同的防火措施和方案(包括本规定中未提及的措施和方案)来实施消防安全要求,确保这些要求的目的的原则。
此外,采用相应的施工及验收标准的尺寸和距离规定时,可以接受施工误差。 对于紧急出口、门洞、走廊、楼梯、电梯、逃生路线等的宽度和高度尺寸,采用+-5%的施工公差。
基于工厂、厂房的设计与规划
工厂、厂房设计与规划的新要点汇总
对工厂、厂房的总平面规划的设计进行了更加具体的规定,以满足防火、消防的要求。 消防安全标准的一些重要修订如下:
– 逃生路线之间的距离、侧廊、允许逃生距离限制…以确保救援作业之规定。
-楼梯间之规定:楼梯间设置排烟口; 布置2级楼梯的区域。
– 针对具有C4-E火灾危险等级的F5组(服务于生产、货物和材料仓库的建筑群),有水、潮湿或火灾风险较低的技术房间,仅提供饮食区域(没有炉灶烹饪和食物储存),内部会议室以及类似状况…不要求火灾蔓延之措施。
– 对于A、B、C功能划分的火灾危险区域和其他公共功能区域要求具有火灾蔓延之措施。
– 要求停车场的设计符合当地的消防设备
– 当消防队有其他合适的进入方式时,不需如何布置从高空入口的规定。
– 修订有关确定服务生产房屋和仓库的层数的方式
-补充选择避难区作为安全区的方案,并对安全区进行具体定义。
– 补充根据性状来识别,将具有量产功能的房屋、工程和车间以及仓库按照标准内规定的火灾、爆炸的危险性进行分级的方式
– 修订工厂、车厂房防火高度的确定方式
因此,借由建筑物设计和结构的消防标准的新修订,投资商需要更加关注防火要求、场地设计以及楼梯间和避难区域的布置。 在此基础上,主动设计适当的图纸和施工方式,以满足消防安全法规的条件,确保房屋和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基于结构/构件的耐火限度
结构/构件耐火限度的新要点汇总
基于结构/构件耐火限度, 修订版1:2023已新增许多新规定,与消防安全标准QCVN 06:2022结合应用:
-对于耐火等级为 第II、III、IV 级的建筑物,
规定阻止火焰蔓延区域采用不燃烧或燃烧性差(Ch1)具有耐火限度至少El15的材质制成。
– 对于楼梯间内的梯板和楼梯平台受耐火限度内的内墙保护,没有规定耐火极限。
-对于墙壁、天花板和地板的表面层的饰面、装饰、铺砖和地板铺贴的材料没有要求火灾危险级。
– 对于通往走廊的电梯井道不需要耐火限度之要求
– 当工厂(或防火分区拥有二级楼梯)具有消防高度不超过9m,一层楼面积不超过300m2或工厂内有配备自动灭火设备时,
对于布置二级楼梯或通往二级楼梯的走廊的隔板材质没有耐火限度之要求。
-如果同时满足1:2023修订版的条件,则无需对管道、排烟通道和供风管道进行耐火限度要求。
– 若果工厂、厂房设有自动灭火设备时,允许无防火保护的开口面积增加一倍。 对于 E 60 及以下的门窗,允许采用第 4.35 点中指定的其他解决方案来防止火焰蔓延。
– 对于屋檐、辅助工程的遮阳棚、走廊遮阳棚、户外大厅遮阳棚没有耐火限度之要求。
基于消防系统
消防系统新要点汇总
1:2023修订版已补充和进一步厘清了排烟系统、排烟口罩盖以及室外消防给水设施配置细则。 消防安全规准修订版内需要注重的如下:
– 规定C级建筑物必须设置自动灭火系统,防火高度超过21m至25m的建筑物必须设置火警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
-要求排烟系统能够远程自动控制,或在发生火灾时随时准备运行; 具有将烟雾及燃烧产物通过集烟口排至室外的作用。
-要求排烟口罩盖(天井或百叶窗)能自动远程控制或随时待开。
-对于工厂、厂房户外配备消防给水之规定:对于室外消防水源(水箱、水池、室外消火栓、天然/人工制造的湖泊以及其他类似的水源)服务范围内的建筑物,则不需要强制性配备户外消防给水。
– 设施户外水箱、水池、消防栓、自然/人工制造的湖泊的位置必须放在便于服务半径内的位置。
– 要求工厂每个层楼必有消防洒水头,且数量、位置、尺寸及安装需遵守所采用的设计标准 。
– 有关工厂、厂房外供水流量之规定。补充第10标有关第F5组户外消防供水流量。
– 有关灭火时间以及储水备用恢复时间。
因此,最新修订的消防标准对水流量、灭火和储水备用水恢复时间都有详细规定。 消防安全标准的新要点可帮助投资商更好地了解水箱和水箱的设计、位置和容积,从而更轻松地设计和施工,满足客户、房屋和建筑物的所有消防安全要求。
CVN 03:2023/BCA 关于消防设备的新要点
公安部于2023/10/30日发行QCVN 03:2023/BCA通知,有关国家消防工具技术规准,自2024/4/1日起生效。 该规准以详细规定有关消防救灾设备的技术标准以及被列入必须鉴定名单内的消防救灾设备进入越南市场前进行鉴定管理与组织的活动。
QCVN03:2023有关消防设备技术标准的新要点汇总
QCVN03:2023对一些关键规定已详细调整及补充如下:
-消防器材项目技术标准细则:消防泵、消防水带、消火水枪头、消火栓、消防接头、灭火器、手提式灭火器、轮式灭火器、自动启动式干粉消防栓、悬挂式自动干粉消防栓、自动启动气体消防栓、消防粉末、消防泡沫。
对于火警报警设备项目技术标准也有具体规定:火警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火警探测器、组合式火警探测器、火警探测器、侦温警报器、侦烟探测器、光电侦烟探测器、离子化侦烟探测器,点式火警警报器、吸入式技术烟雾探测器/吸气式烟雾探测器、管道侦烟探测器/管道侦烟警报器,火灾警报按钮.
– 消防喷头项目技术标准规定:喷头、封闭式喷头、开放式喷头。
– 照明项目技术标准规定:应急照明、紧急出口照明
-批量技术标准之规定
– 要求由组织、个人生产、进口申报、填报的消防设备须符合QCVN 03:0001内所规定的消防设备名单。
– 要求按照法律规定对消防设备进行管理、保管和保养。
– 要求消防设备按规定进行鉴定。
因此较于旧规定,针对消防设备该QCVN 03:2023已补充及规定更加详细更加落实。这有助于投资商使用和安装消防系统时更加放心,以确保遵守安全规定执行。
上方为消防安全规定的新点提供给投资商参考。从此可以掌握好现行最新的消防安全规准,同时可应用工厂内最符合、最有效的消防措施。
Như vậy, so với quy định cũ QCVN 03:2023 đã bổ sung và quy định chi tiết và chặt chẽ hơn tiêu chuẩn kỹ thuật đối với phương tiện phòng cháy và chữa cháy. Việc này giúp các chủ đầu tư yên tâm hơn về việc sử dụng và lắp đặt hệ thống PCCC đảm bảo an toàn theo quy định.
Trên đây là những điểm mới trong quy chuẩn an toàn cháy mà các chủ đầu tư có thể tham khảo. Từ đó nắm bắt rõ quy chuẩn an toàn cháy mới nhất hiện nay và có những biện pháp phòng cháy chữa cháy trong nhà máy phù hợp và hiệu quả nhất.
来源:
建设部- 第09/2023/TT-BXD通知,修订版1:2023 QCVN 06:2022/BXD 有关国家房屋和建筑物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建设部:QCVN 06:2022/BXD有关国家房屋和建筑物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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